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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怎么精煎细熬?

发布时间:2023-11-06 10:53 本文来源: 医务质量控制管理部

中医治病汤药是主要剂型,汤药的煎熬质量直接影响临床治疗效果。古人十分重视中药的精煎细熬,徐灵胎在《医学源流论》中说“煎药之法最宜深讲,药之效不效,全在乎此。也就是说,临床上尽管医师辨证、立法,处方、用药都十分妥当,如果在熬药成剂之时有所差误,则医者之功尽弃矣!差之毫厘,失之千里。煎药之至关重要于此可见一斑,不可不慎之又慎。它是中医临床治疗中增效减毒的一个重要环节。

一、常规要求

(一)煎药锅具

古人煎药讲究法度,所用器皿十分考究。皇亲贵胄使用金银器具,称之为"上品”,其它人等使用磁陶之类,称其为“次品”,忌讳使用铁、铜、锡器具,以免坏药。今人煎药应以砂、陶制品为上瓷、不锈钢制品次之,不能使用铜、铁、锡、铝、钢精等制品煎药、避免引起化学变化,减效而产生毒副作用。

(二)煎药用水

古人常用长流水、甘澜水、米泔水、酒水以及麻沸水等。今人煎药用水,首先要遵医嘱,如处方无特定要求时,应采用水质纯净,酸碱度不大的水,如人工水(自来水、蒸馏水、液化水),自然水(河水、井水、泉水、天花水)等。水的用量需根据方剂大小、药物性质、煎熬时间而定,不可一概而论,务必使其药物能浸泡在水中,不漫不溢,不干不竭,也可在煎熬过程中加水,有利药水之间既可疏荡而又可停留。

(三)煎药火候

古人用火有“武火”、“文火”之分,慢煎细熬用火为文火,猛煎急熬用火为武火。文武之道,《本草纲目》早有说法“先武后文,如法服之,未有不效者。”这是一般而言。深究一些要视药物的性能质地和临床治疗要求而定。如解表药、芳香药皆因取其气,宜用武火急煎,补益药、坚质药皆因取其味,宜用文火慢熬。

(四)煎药方法

煎药时先将药物放入容器内,加入冷水漫过药面寸许,经浸透后加热煎煮。解表类药、芳香类药沸后煎5至10分钟左右,有药香飘起时即可,不宜久煎,以免其中挥发油类有效成分散失,减少药效。如薄荷、砂仁、蔻仁等药在配方中煎药时要后下药,减少煎煮时间。如用介壳类、矿石类、质地坚硬难煎出味的药,应打碎先煎。如龟板、鳖甲、甲珠、石决明、生牡蛎、生龙骨、生石膏等。有毒药物:如生半夏、生南星、川乌、草乌等,均宜先煎30分钟以上,一方面有利其出味,另一方面能促其解毒。有的药物易于混注药水或对消化道、咽喉有不良刺激的药物,如赤石脂、滑石、旋复花等药,应用薄布将药包好后煎熬。贵重药物如人参、羚羊角、犀角等,要另炖另熬或磨水取汁或锉细调服,有如胶质、糖类可单独溶化混入药液中服用。用膏剂、丹剂、小丸剂、散剂、自然汁及某些芳香贵重药时可按医嘱服用,根据治疗的特殊要求,有先煎主药一味,后入余药的;有先煎各药,后入一味的;有用一味煎汤,吞服余药的,有先分煎而后并煎的,有头煎不用,取服二煎的。凡此种种都有一定意义,总之应该按照医师嘱咐的进行,煎药时间以水沸后起算,注意不可服用焦糊药和污染霉变药物。

二、精煎细熬

以上是常规作法,更有一些操作方法则书著和课本上都未能明示规范,让人莫衷一是,直接影响治疗效果,精煎细熬还需强调以下几方面的操作。

(一)中药每煎一次应当熬多长时间

煎药的过程是针对药物内可溶性物质的浸润提炼过程。中药通过沸水的加热浸泡,使药质结构出现扩张而变疏松,有利于水和药物内外部分紧密接触,经沸水的不断冲击渗透。那些能溶解于水的药物成份更被逐渐溶解于水中,在沸腾循流的冲击下,药物中的高浓度可溶成份便源源不断地被水液透析出来而变低,直到药内药外的浓度基本相等而达到一个相对平衡时,浸润溶解的作用就基本停上了。经反复实验证明,中药饮片的等量浸提"作用大约在15至20分钟左石就可基本完成了。所以,在未对某剂中药煎熬时间作特殊要求时,视中药饮片的药质坚疏干湿情况而论,中药每煎一次药的时间定为煎15至20分钟即可。

(二)一剂中药煎几次更好

依据上述等虽浸提“原理,中药每煎一次,浸提出的水溶性物质的量等于或小于原生药含量的50%,如果煎第一次浸出50%的含药虽,那么煎第二次即浸出25%。,第三次再煎出12.5%剂药煎三次,总的浸出量可达到约87.5%。所以煎中药时,每剂药煎次不能少于三次,以煎3至4次为好。

(三)熬药取汁时留不留残液

有人主张煎药取液时留少量残液给下一煎,使其下煎药汁更浓。根据上述“等量浸提“原理,药物中的浓度和浸液中的浓度差影响药物浸出的速度,浓度差越大,浸出速度越大,反之则越小。为了增大每次煎药的浓度差,加快煎药渗出速度,就不应当为下煎留残汁,每次煎药取液要取干,越干则越尽嘛。所以煎药时,每煎一次都要取液务尽不留残液,才能达到上述提取效果,尽可能少浪费药物。

(四)一剂药总煎出量多少才好

依据中药的剂量大小,饮片体积状态和煎药时间长短的酌量加水,煎第一次时加水可略为多一些,以能完全浸完药物为宜,煎成后的药液应当有250毫升左右为好,熟第二次加水可略为少些,煎成后的药液应有150毫升左右即可,第三次加水则应更少一些,煎好后的药液应有100毫升左右便好。每剂药煎3至4次,煎出的总药量在500毫升左右,每日服一剂,分3至4次服完或遵医嘱服用。

(五)一剂药怎样分服更好

从以上可以看出,每煎一次药的浓度差很大(50%左右),如果煎一次喝一次,会造成体内药物的浓度差太大,要影响药效。同时药的气和味的差别,对胃肠的刺激作用是不均匀的,也要影响药的疗效。所以煎熬出的3至4次药液应当混合后分数次(按医师要求)饮服。

三、特殊药物的煎煮方法

(一)骨胶类药物的烊化

古代大凡在应用胶质、糖质类药物,如鹿角胶、龟板胶、阿胶、鸡血藤胶等时,都令其烊化后里味冲服或冲入复方中服用当然,如果作单来药服用、烊化后冲服是可以的。如果作复方配用,又不参加煎熬而烊化兑入,我认为有不妥之处。古人采用复方混入法的主要原因在于胶类药物价值贵重且又质地脂腻而粘稠,易于混浊汤液和胶附于其它药物之上而残留损失。但事实上只要在煎药取液时求干务净,一煎三次以上,次次取个干净,残留损失是可以避免的。如果是用在复方中而又不一起煎熬,这与服单味药没有什么不同,复方配置而不同煎同熬,胶类药与其它药间的生克制化怎么能产生?这就失去了组方成剂中各种药之间的协同作用,有悖方剂增效减毒的宗旨,所以,复方内的胶糖类药物不宜烊化冲服而是一起煎熬。

(二)骨质类药物的吞服

古人大凡在应用稀有贵重的骨质类药物,如犀角、羚羊角、鹿角、鹿茸、海马、海龙、珍珠、穿山甲等时,都将其锉碎研粉后单独吞服。从表面上看,吞服贵重药粉不会造成药品浪费。药渣都吃了嘛,况且本类药品中的角蛋白,钙盐及部分不溶于水的无机盐成分,都不利于水的溶解,不如就此吞服更好。殊不知从人体消化道秉性的不同,对角质粉末的溶解吸收来看,应该十分有限。在100℃的沸水中30分钟以上都不能水溶的,进入胃肠后,又能奈何角质多少?更何况本类药物组成中还有更多的有效水溶物质,如氯化物、氩基酸、胶质、激素等,入水煎熬就更有利于吸收。在熊掌和鱼不能兼得的前提下,文火久煎久熬后服用

汤剂更有利于药物成份的综合利用。本类药煎熬时应注意两点一是矬细研粉时能细则细、越细越好;二是煎药时能久则久。久熬更好。一般骨质类药可以先熬至3小时以上,取水再同复方中其他药一起煎,煎后余留粉末也可吞服。

(三)芳香类贵重药的单味吞服

古人对一些芳香类、贵重药、如麝香、牛黄、熊胆、朱砂等的使用常用于单味吞服,民间也效法古人,珍藏于家。临时急用取出当“仙丹”使用,其实此法不妥,因为单味药的疗效局限性很大,配方应用,同煎同熬,或入丸入散同时服用,才能充分发挥中药组方相须相使协同合力的治疗作用。单味服用,真的太浪费药物资源了。

(四)普通药物的吞服

古人对一部分常用的普通药的使用、也是用粉碎研末后吞服的用法。其原因有两点:一是珍惜药价贵重,如川贝母、三七等药;二是欲减少药物的毒性对胃肠的刺激作用,如甘遂、莞花、丁香等,而今人也常用吞服法用药,其原因也有两点:一是为了方便,避免煎药熬汤的麻烦;二是为了口感好,少吃苦涩,一冲便能下肚,如丹参、山楂、决明子等,这些服法效果是不好的,其原因有三:一是没有配方,疗效单一;二是剂量不够,吞服的量往往少于煎剂的量;三是应当特别注意,如甘遂、莞花之类有毒成份能使胃粘膜充血,对胃有强烈的刺激作用。粉末吞入后那些触药部位受到的刺激更强,局部中毒将会更重,不利于中药的减毒增效作用。

审稿/ 吴扬

编辑/ 龙磊

文/ 王德明(医务质量控制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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